【楼市早报】3月30城下调房贷利率水平 8城降幅超10个基点

2020-03-30 朱晓婷

近日,融360|简普科技大数据研究院发布2020年3月中国房贷市场报告,报告在监测分析全国66家银行位于全国41个重点城市的674家分(支)行2月20日至3月19日的数据后指出,2020年3月,30个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环比有所下调,其中8个城市降幅在10个基点(BP)以上,昆明首套房贷利率环比降幅最多,达29BP;7个城市的降幅为5BP,即房贷利率加点数维持不变;仅有4个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水平有所上涨。

一线城市悉数下调房贷利率水平

数据显示,2020年3月,一线城市悉数下调房贷利率水平。首套房方面,上海、广州和深圳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平均水平均环比下调5BP,北京环比下调4BP。具体到城市来看,北上广深的首套房主流贷款利率分别为5.3%、4.65%、5.29%和5.05%。

图:一线城市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环比

同期,二线城市中26个城市的房贷利率环比下调,其中8个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降幅在10BP以上,昆明更是从2月的5.61%降至5.32%,环比下降29BP;佛山首套房贷款利率也下降了15BP;郑州3月环比下降13BP,从四大破“6”城市之一降至5.91%。

图:部分二线城市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环比

另外,还有10个二线城市的首套房贷款利率环比降幅在5-10BP之间,成都、南宁、苏州和海口4个城市的房贷利率则环比上涨。

从2020年3月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排名可以发现,全国房贷利率前十低的城市,3月首套房贷利率环比降幅普遍较高,至少为5个BP,其中上海、厦门、乌鲁木齐和广州4个城市的LPR加点数维持不变。

图:2020年3月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zui低十城市

2020年3月,受2月20日5年期LPR报价下调的影响,全国重点城市房贷利率出现普降现象,8个城市的首套房贷利率水平环比下降幅度都超过10个BP。昆明降幅最多,环降29BP;其次是佛山,首套房贷款利率降幅为15BP;福建地区监测的两个城市福州和泉州,房贷利率平均水平均在3月下调了10BP左右。

图:2020年3月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降幅前十城市

全国房贷利率环降4-5BP 与对应LPR变动基本一致


对全国35个重点城市533家银行分支机构房贷利率的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3月(数据采集期为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19日),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45%,环比下降5BP,为对应期限5年期LPR加点70BP;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77%,环比下降4BP,为5年期LPR加点102BP。


将监测样本扩大至41个城市674家银行分(支)行,根据674家银行分(支)行的监测数据,2020年3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则为5.48%,环比下降4BP;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78%,环比下降5BP。


整体来看,两个样本量表现出的房贷利率下降幅度在4-5个BP之间,和对应期限5年期LPR降幅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全国首二套房贷款的平均利率实际水平虽然表现出较大的下降趋势,但LPR加点数基本没变。


在监测的上述41个重点城市674家银行分支行中,首套房方面,6家银行分(支)机构下调首付比例,涉及到4个城市,其中上海的部分银行将首套房首付调至3成;6家银行分(支)机构上调首付比例,涉及到4个城市,北京有3家银行将首套房首付由原来的3.5成调至4成。


二套房方面,8家银行分(支)机构下调首付比例,涉及3个城市,其中温州多家大行将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统一的6成降至4成;7家银行分(支)机构上调首付比例,涉及6个城市,太原出现首家将二套房首付由4成直接调高至7成的银行。


3月22日,国务院举行的应对国际疫情影响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再次强调,要坚决落实“房住不炒”的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李万赋认为,未来,“房住不炒”依然是主旋律,在此基础上,各地“因城施策”的执行将更具差异性。考虑到部分银行在调整房贷政策上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预计未来全国房贷利率整体水平仍会呈现下降趋势。目前疫情的影响正在减弱,我国经济形势和复工复产逐步恢复,监管对短期内下调5年期LPR偏谨慎,即使房贷利率继续下降,大概率也会较为平缓。


来源:经济观察网

3月25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士、化院、团结、小青、后马、牤牛、林台、四台八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告,征询公众意见,包括张士单元(编码ENZS)、化院单元(编码ENHY)、团结单元(编码ENTJ)、小青单元(编码ENXQ)、四台单元(编码ENST)、后马单元(编码ENHM)、牤牛单元(编码ENMN)、林台单元(编码ENLT)。公告时间为30日(自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24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士、化院、团结、小青、后马、牤牛、林台、四台八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东至三环绕城高速、南至沈辽路、西至规划细河十三北街、北至京沈高速,规划用地面积73.77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


以国务院批复的《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为依据,认真落实上位规划的意图,结合沈阳振兴战略和经济开发区转型发展要求,提出沈阳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升级的示范区、生产创新的先导区、产城融合的聚集地。


三、规划布局


(1)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廊、两核、多组团”的规划结构。

一廊—浑蒲灌渠生态景观廊道。围绕浑蒲灌渠滨水绿色开放空间,串联多个组团。

两核—以经开区、中德园管委会为主要的办公服务主中心辐射全域发展,以四环东侧规划为康养娱乐副中心,来疏解主中心部分功能。

多个功能组团——升级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为主导,预留城市发展空间,联动现代建筑、精细医药化工、循环经济产业,构建转型升级的产业体系,完善该区域的生活配套服务功能,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产城融合区。

(2)用地布局

规划用地由东向西发展,为典型的带型城市空间发展格局。以人为中心,优化区域职住关系,优化功能和布局,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增加公共活动空间,细化道路系统结构,完善公共服务和市政配套等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学、宜养的产城融合区。

工业用地布局:四环以西形成医药化工、装备制造、循环产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四环以东沿开发大路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建设,中部沿沈辽路推进现代建筑产业带的建设。面积2926.18公顷。

居住用地布局:主要沿沈辽路、中央大街两侧、浑蒲灌渠南侧的区域布局居住生活空间,打造产城融合的宜居区。面积578.19公顷。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采用大集中、小分散的布局模式,激发城市活力,按照“均衡化、网格化”的要求,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的短板,结合居住区设置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满足居民需求。面积251.71公顷。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商业设施用地,包括商业、娱乐康体、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等,分散布局在各个居住组团中。面积111.38公顷。

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公园绿地包括块状公园绿地和街头公园绿地等。防护绿地主要为道路防护绿地。面积702.18公顷。


四、综合交通规划


与周边地区建立一体化的路网格局,形成 “九纵七横”的道路网系统规划,重点保障东西向带状交通。结合用地布局,划分道路等级和功能,建立“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体系,并优化内部路网,构建快捷的道路网系统,结合现状路网,规划保留、联通,并适度增加支路,提高路网密度,打造小街区地块,提高道路的通达性降低碳排量。


五、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构建供水安全多级屏障,强化水污染全过程控制,建立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优化供气供热系统建设,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重塑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推进市政设施智慧建设,提高安全运营能力。


六、五线控制


红线控制包括沈辽路、沈西九东路、沈西六东路、开发大路、沈西一东路、沈新路、四号街、七号街、中央大街、十三号街、四环路、细河九北街、细河十一北街、细河十三北街等道路。绿线控制包括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黄线控制包括地铁线位、公交场站、充电站、供水、雨污水泵站、电力、电信、燃气、供热、环卫、消防、综合管廊指挥部等设施。蓝线控制主要为浑蒲灌渠等水系廊道和控制地带。


七、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越秀地产有限公司位于沈河区南塔街129巷的居住、商业项目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沈阳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沈河区南塔街129巷的居住、商业项目(二期C),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用地,面积为19815.98平方米。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2日(7个工作日)

 2、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①咨询电话:审批部门: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024-24161605;

           建设单位:沈阳市越秀地产有限公司,024-23533588

           设计单位:沈阳市华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024-23939755;

   ②信函请邮寄至;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7号,审批科。

   ③电子邮箱:shenheguituju@163.com。

 3、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4、本方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河分局

                              2020年3月25日

来源: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近日,沈阳市政府网站发布《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方案》提出,年底前,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取得竣工验收,总体审批时限不超过50个工作日;社会touzi小型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将在社会touzi小型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项目3类流程先试先行,积累经验后推广实施。除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安全等特殊事项外,推行告知承诺的办理方式,依据风险分类实施,实行清单式管理。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政务服务、技术审查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应并必并”“应上尽上”原则,一律纳入清单管理、固化并联实施、依次进入空间协同和联合审批平台办理,实现清单外无事项、流程外无环节、平台外无审批。


来源: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