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早报】沈阳不动产登记推出多项便民措施,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

2019-12-13 朱英娜

12月11日,记者从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沈阳市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的四大项工作重点、十三项工作任务将于2020年底前全部实现。


“一厅、一域、一窗”营造优质服务环境


“一厅”是指将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大厅归并到所在区县的政务服务大厅,采取集中服务模式,更好地方便市民办事;“一域”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域合理设置咨询服务区、业务办理区、休息等候区、资料阅览区;“一窗”是指设立交易、登记、税务一体的综合性窗口,一窗受理、内部并行办理业务,实现老百姓办件的最多跑一次。

目前,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等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已实现在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市区不动产登记大厅服务区域基本实现合理布局;大多数不动产登记大厅已设置了综合性窗口,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开展领办、帮办、代办等业务,周六日不休息,中午延时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对困难群体上门服务。


“减件、减时、减流程”设定更高服务标准


“减件”是指办事群众在综合性窗口只需递交一份申请资料,交易、登记和税务部门通过内部数据共享方式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内部互相传递,不再需要群众反复跑路;“减时”是指国家不动产登记规范明确登记工作应在30个工作日完成,我市通过精简相关环节,登记事项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部分登记类型已实现即时办结;“减流程”是指制作并公示了易看易懂的15个常用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流程图,让办事群众来了能办、马上就办、一次办结。


“联办、联通、联网”打通服务


“联办”是指通过数据推送方式,实现自来水、用电、煤气、住宅维修资金等相关业务信息过户与房屋转移登记联动办理;“联通”是指不动产登记中所需的公安、工商、规划、销售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测绘、地址、婚姻等信息,通过政府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相互对接,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联网”是指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技术,实现不动产登记费和相关税收在线支付,逐步开通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反馈、自助打证等服务,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行抵押登记的不见面办理模式。


“同城通办、同平台”打破区域壁垒


同城通办业务由现在的商品房登记扩大到二手房登记,有条件的区县可探索推动不动产登记网点或信息平台向乡镇街道、公积金中心延伸;市不动产登记平台与新民、辽中、康平、法库信息平台建立数据接口,满足群众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需求。

(来源于沈阳日报)

关注沈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消息的百姓,肯定都知道,沈阳第一个试点小区就在沈河区


万寿寺街97号(小西小区)


今天一个好消息传来小西小区首批4部新电梯已经通过验收,开始试运行!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加装电梯事业部总经理马吉波告诉记者,小西小区是远大在沈阳加装电梯第一个大项目。目前,小西小区97-2号楼的4部电梯已经全部安装并验收完毕。但目前电梯只有临时电,等到几天后才能接通正式电。这也就意味着,小西小区近期加装的四部电梯将在几天后正式启用,目前尚处在试运行阶段。


马吉波告诉记者,小西小区97-3号楼的6部电梯计划在12月底全部安装并验收完毕。“争取春节前让小区加装的10部电梯全部启用。”


电梯实拍图来了!大家速来围观!



记者看到,四部已经验收完毕的电梯内饰已全部装修完毕,梯身采用透明玻璃外墙设计,看起来就像商场里的观光电梯。小编实测从一楼到七楼,坐电梯只要24秒!



算笔账:安装电梯后,每户要摊多少钱?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孙春芬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小区一共需要加装10部电梯,每部电梯的费用是39.5万,每部电梯政府补贴18万,剩下的由小区居民共同分摊。根据《方案》规定,一、二楼的居民不用掏电梯费,三楼往上的居民分摊的费用呈阶梯状逐层递增。比如本次加装的电梯,三楼居民分摊10000多元,往上每层楼多加6000-7000元。七楼最多,差不多是32000元。

不仅是电梯的费用,包括电梯的后续保养和电费,也都分摊给每户居民 了,每户每年差不多是500多元

(来源于沈阳日报)

据沈阳市自然资源局12月9日消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于洪区170高中东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该地块位于北部经济区控规单元,公示时间为30天(自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月7日)。


从规划图可见,170高中东地块拟与甘河街西地块用地性质置换,将原为居住用地的170高中东地块的用地性质调整为教育用地,而原为教育用地的甘河街西地块调整为居住用地。



(来源于乐居网沈阳)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近日,市政府第二十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16项户口审批权限将下放至派出所


《决定》要求,全市将根据《关于下放户口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限和减少审核材料的通知》下放户口迁移审批,外埠居民购房转户口、父母投子女转户口、子女投父母转户口等16项户口的审批权限,由分、县(市)局审批调整至购房地派出所受理、审批。

同时,市公安局还将下放户口登记、注销,居民在国外死亡注销户口,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事项。因现无法律依据,取消对特殊家庭困难赴香港1年多次探亲签注审批,以及公共或专用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审核,公共或专用停车场(库)竣工验收等。


导游证核发、出境游名单审核等将下放


《决定》要求,全市将下放导游证核发、出境游名单审核事项;市房产局取消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确认。根据《决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取消引进人才劳动关系审核;取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事项。

针对养老机构,市民政局将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权限内对养老机构未依法履行变更、终止手续的或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设立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市民政局还将下放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登记事项。


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将被处罚


在新增的26项行政职权事项中,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新增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以及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新增对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等行为,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行为,对承运人租借、转让、伪造、变造《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行为等处罚。

(来源于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