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车位套路多?这些你都知道吗

2018-08-27 余帅


买车的人越来越多,能停车的地方越来越少。当您想为您的爱车买个停车位,会遇到哪些风险?哪些车位不符合买卖规则?哪些车位根本不需要付费?买个车位套路也这么多,小编为您搜集整理以下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避开不必要的风险!

 

1、小区的公共空地

 

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据悉,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2、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入也应归业主。这部分收入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收入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可这地下车位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换句话说,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买到手的只是一张白纸。

 

这类的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严格地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入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4、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

 

没有分摊的地下面积是不是都可以卖呢?当然不是。有的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开放商使用管理,收入归开放商。”开发商投入的资金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

 

5、销售车位使用权超过20年属于欺诈

 

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可在租赁期限上超过了20年的时候,并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消费者租赁车位,即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小小停车位竟然有这么多讲究,我们在购买停车位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千万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中了开发商的套路,要询问仔细,提前避免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以免将来后悔。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购买停车位需要避免的问题”,希望能帮您在购买停车位时能成功避免风险,买到适合自己爱车的小窝!推荐阅读:《爱车安家攻略:停车位到底买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