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看点|9.8沈阳楼市新闻早知道

2020-09-08 刘冠伦

■皇姑、沈北等4宗地块9月拍卖

■沈发布政策性租赁住房政策解读

■沈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得购房补助

■新市府添新品,定名融创御潮府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9月5日发布的土地拍卖公告沈土拍[2020]16号,2020-013号物资局-1地块、皇姑2020-02号北四台子村二期-2地块、沈北2020-010号原和信恒地块、HN-20003号GN-AT01-04-1地块将于2020年9月25 日(星期五)上午10时整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拍卖。

其中,2020-013号物资局-1地块、皇姑 2020-02号北四台子村二期-2地块、沈北 2020-010号原和信恒地块将采取“限地价、竞地块范围内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租赁住房”模式;HN-20003 号 GN-AT01-04-1 地块采取“限地价、竞地块外教育设施建设”模式。


2020-013号物资局-1地块

该地块位于皇姑区,土地面积10625.8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5,商业比例18%-20%,起拍价格6510元/建筑平方米。该地块有商业自持要求,采取“限地价、竞地块范围内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租赁住房”模式,限价6900元/建筑平方米。


皇姑2020-02号北四台子村二期-2地块

该地块土地面积163183.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B1),容积率不大于2.0,商业比例13%-15%,起拍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该地块外有无偿代建学校要求、地块外配建社区文化中心要求、地块内有回迁安置要求。该地块采取“限地价、竞地块范围内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租赁住房”模式,限价5600元/建筑平方米。


沈北2020-010号原和信恒地块

该地块土地面积18450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1.8,商业比例13%-15%,起拍价格2790元/建筑平方米。该地块采取“限地价、竞地块范围内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租赁住房”模式,限价3350元/建筑平方米。


HN-20003号GN-AT01-04-1地块

该地块位于浑南区,土地面积113440.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不大于2.0,商业比例不大于10%,起拍价格9291元/建筑平方米。该地块该地块采取“限地价、竞地块外教育设施建设”模式,限价9500元/建筑平方米。

(来源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官网)

近日,沈阳市房产局、自然资源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采取“限地价 竞自持”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

政策详细解读如下:


一、《意见》编制背景

去年住建部保障传达并部署关于构建以公租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新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制度,建立完善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制度的实施机制以及积极开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工作试点等工作。我市积极申报工作试点,现已列入全国十三个试点城市。我局作为试点工作的牵头部门,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及沈阳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性租赁住房土地供应和房源筹集力度,制定了《意见》。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是科学确定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各项标准;二是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三是增加土地供应拟确定对三环以内出让的住宅用地,采取“限地价、竞政策性租赁住房”;四是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五是相关政策支持。


三、部分内容具体解读


(一)政策性租赁住房定义是什么?

政策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建设。户均建筑面以30平方米左右公寓式住房为主、租金一般为市场租金的50%—70%收取。同时,规定政策性租赁住房在服务一定年限后(10年)进行项目转性,可以转变为市场租赁住房。


(二)我市政策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

计划三年内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5万套,其中新增4.5万套。


(三)住宅用地出让过程中满足何条件会竞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

对三环以内出让的住宅用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在达到限价后,竞建设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在规划、设计、建设、装修、确权等方面有哪些规定?

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市房产局提交《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协议书》,明确以下内容: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区间及占比、规划布局、建设时序、装修标准、违约责任等。规划主管部门在确定项目经审定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时,应在项目详规图的技术经济一览表中明确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的位置及总建筑面积和套数等,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设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经审定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后,应持土地出让合同、经审定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套间明细等建设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相关文件到市房产局报备。


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应与所在项目的商品房屋、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须安排在前两期内完成建设,第一期必须完成应建设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50%以上。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应按整栋或单元集中安排,不足整栋或单元的,按楼层由低到高的顺序安排。


第一次申请办理同项目内商品房销售许可时,应当按照集中设置的原则一次性确定全部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套间明细、具体位置,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建设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协议》约定的面积。


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在不动产权证书附属记栏注记“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自登记之日起至XXX年内,不得分割、销售、转让”等限制。


不动产整体登记后1个月内,将全部自持租赁在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整体备案,通过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网备。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在运营方面有哪些要求?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注册租赁企业开展租赁住房业务运营。也可以通过入股、合作、委托等形式,交由具有一定经营经验、社会信誉良好的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业务运营。


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并、重组、股权转让、破产清算或依据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等涉及处置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转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但自持期限内的,受让人不得改变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的用途,并应当继续用于自持租赁经营。


(六)相关优惠政策有哪些?

1.积极申请开展中央财政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给予资金奖补试点,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项目统筹纳入奖补范围;


2.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单位可以在建项目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保障性安居住房开发贷款。但需整体抵押或担保,同时要征得市房产局同意,并告知抵押权人抵押物为自持政策性租赁住房,房屋仅用于租赁使用。


3.向符合本市政策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基础人才(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配租的,网签备案后可按年领取相应的住房租赁补贴。

(来源于:沈阳市房产局)

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歧视的话题,在近期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日前,沈阳市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积极措施。


辽宁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近期公布的《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第一次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第一次将“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补贴范围。


根据沈阳市今年出台的这份实施细则,其补贴范围分为两类,其中一种是:


在沈阳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第一次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并承诺在沈阳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的,申请时毕业年限、第一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另外另一种是:


沈阳市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引进的实用人才(2018年1月1日后社保关系由外地转入沈阳市或户籍由外地迁入沈阳市,同时正在引进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和2017年(含)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等级以上,第一次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为2018年1月1日以后),承诺在引进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经企业推荐,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于购房补贴标准,沈阳市上述文件表示:

补贴标准博士毕业生补贴6万元、硕士毕业生补贴3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师补贴1万元。

(来源于:辽宁日报)

近日,融创全新产品御潮府案名正式亮相。目前,浑南新市府板块已成为城市热点板块之一,汇集诸多地产品牌开发商,各种改善型产品应接不暇。据悉,融创御潮府从某种程度上是融创盛京宸院的全面升级,府系产品第一次进入浑南,或将改变重新定义南部高端住宅品质,也将沈阳人民带来更多惊喜。


资料显示,2020年4月23日,来自浑南新市府板块的宗地编号GN-ZD-04-03/06地块,被启迪以公开摘牌方式竞得。


GN-ZD-04-03/06地块(艺术剧院南地块)坐落于浑南区,土地面积88642.7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务用地(B2),商业用地(B1),容积率不大于1.75且大于1,绿地率不小于30%,商业比例不大于35%,建筑限高54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设定供地状况为净地,起拍价格为4030元/建筑平方米,限价5100元/建筑平方米。

(地块信息来源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