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看点|8.31沈阳楼市新闻早知道

2020-08-31 朱英娜

■沈城关于配建租赁住房若干意见发布

■浑南白塔街道13.461公顷土地拟征收

■沈抚“七中、文艺二校”工程进度曝光

■2020沈阳加快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

近日,沈阳市房产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配建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沈房发[2020]11号)》,根据意见,沈阳市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建的无偿移交政府租赁住房进行规范。



为规范配建租赁住房的竞拍起始面积、竞拍模式等配建要求,意见中规定了起始竞拍标准,当竞买价格达到顶价限价后,竞地块内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租赁住房面积,起始标准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竞价阶梯起始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意见中明确了通过招拍挂已经取得配建租赁住房,应签署配建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配建租赁住房的计容建筑面积、规划布局、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单套建筑面积区间及占比、建设时序、建设和装修标准、室内设施配置,交接办理、面积补差的处理方式、物业管理方式、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等内容。


此外,意见中还对配建租赁住房运营和日常管理、配建租赁住房如何处置、配建租赁住房规划设计、装修、调整规划设计预案如何处理、配竣工验收和交接、存在质量问题、如何确权、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如何处理等问题有了明确规定。


意见原文如下:

关于配建租赁住房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构建我市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新体制,完成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发展,根据《沈阳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 作方案》和《沈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就产权无偿移 交政府租赁住房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限地价、竞地块内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租赁住房”措施

1 .我市各城区(不含辽中区)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的,在竞价时,当竞买价格达到顶价限价后,根据需 求竞地块内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租赁住房。(以下称“配建租赁住 房”)

二、组织领导和实施主体

2. 将“限地价、竞地块内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租赁住房”纳入我 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主要工作,由市房 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综 合协调工作。(责任部门:市房产局;配合部门:领导小组相关成 员单位)

3. 各城区政府为实施主体。负责提报属地内拟出让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地块内竞配建租赁住房的预案;负责与已取得配建租 赁住房竞得人签订租赁住房配建协议;负责配建租赁住房的规划 设计、施工进度、建设和装修质量、竣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的监管;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不动产登记,以及配建租赁住房的运营。(责 任部门:各城区政府)

三、土地竞拍

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由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的属地区政府提出预规划条件和竞地块内配建租赁住房的预 案,与市自然资源局、房产局等部门会商。(责任部门:各城区政 府;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房产局等)

5. 涉及竞地块内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租赁住房的项目,起始标准为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竞价阶梯起始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属地区政府)

6. 竞地配建租赁住房的地块竞拍成交后,市自然资源局应当将竞拍成交结果函告市房产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四、配建协议

7. 配建租赁住房的地块成交后,出让地块的属地区政府应当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租赁住房配 建协议》,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配建租赁住房的计容建筑面 积、规划布局、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单套建筑面积区间及 占比、建设时序、建设和装修标准、室内设施配置,交接办理、面积 补差的处理方式、物业管理方式、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等内容。《租赁住房配建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应当报市房产局备 案,并抄送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属地区政 府;配合部门: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

8. 房地产开发企业整体或部分转让涉及配建租赁住房的房地 产开发项目,或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变更项目实施法人或法人名称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属地区政府,属地区政府应当与新的 受让方或新的法人就配建租赁住房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配建 协议,并报市房产局备案,抄送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属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市 城乡建设局)

五、规划设计方案的制定和报审

9. 配建租赁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当纳入出让地块内的整体规划统一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应当按照地块内的规划 配比要求统一规划设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编制规划设计预案 时,应当就配建租赁住房的规划布局、户型设计、配套基础设施、公 共服务设施等与属地区政府充分论证,就规划设计预案进行书面 确认。涉及收益市、区按比例分配的配建的租赁住房,应当与市房 产局共同协商议定,并共同对规划设计预案进行书面确认。(责 任部门:属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房产局)

10. 配建的租赁住房应当按整栋或者整单元集中安排布局。 配建面积不能按整栋或整单元规划布局和设计的,由属地区政府 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议定,并在规划设计预案中予以标注。(责任部门:属地区政府)

11. 配建租赁住房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与项目商品住房施工 图设计文件一并报送施工图技术审查。配建的租赁住房在建筑材 料、建筑风格、外形设计等方面应当与项目商品住房一致,并满足 对采光、隔音、通风等的要求,日照、电梯配比等不得低于项目同期 同类商品住房的建设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划和建设相关规定。(责任部门:属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 局)

12. 配建租赁住房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规划审批手 续时,市自然资源局应当在联合审定阶段,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将 联合审定技术文件推送至市房产局,市房产局应当在规定时限内 提出意见,房地产开发企业修改完善后,市自然资源局再次推送联 合审定技术文件。配建租赁住房的项目,应当在《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的附件中明确配建的租赁住房的建筑栋号、所在位置或 所在层数、计容面积相关内容。(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部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房产局,属地区政府)

13.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配建租赁住房部分装修设计图纸 与商品住房装修设计图纸一并报送消防设计审查。(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属地区政府)

六、建设与施工监管

14. 配建的租赁住房属地区政府应当将配建租赁住房的土建 工程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和装修工程纳入统一 质量监管,指定相关部门或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第三方,对建 设进度、工程质量、建设标准、建设安全、装修质量、装修标准等环 节进行监管。(责任部门:属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15. 配建的租赁住房以及《租赁住房配建协议》中约定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所在项目的同期同类商品住房同步同质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项目分期开发建设 的,应当在首期安排建设,并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房同时交付使 用。(责任部门:属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16. 按整栋或单元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的配建的租赁住房,不 得在租赁住房与商品住房之间设置或建设不可拆解的隔离设施。(责任部门:属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17.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 告》或《租赁住房配建协议》的约定对配建的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修材料标准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应当选用耐久性 强、耐清洗、易维修和替换方便的原则。(责任部门:属地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18.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履行项目建设基本建设程序过程中,不 得擅自改变配建租赁住房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在总计容面积不减 少的前提下,如有调整,应当重新签订《租赁住房配建协议》、调整 规划设计预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申报工作。(责任部门:属 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营商环境建设局、城乡建设 局、房产局)

七、竣工验收和交接

19. 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含配建的租赁住房的部分设定在建 工程抵押权或以其他方式融资的,在办理配建租赁住房移交前,应 当解除在建工程抵押权,还清以其他方式融资的债务。(责 任部门:属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房产局)

20. 配建的租赁住房交接前,属地区政府应当组织建设、设计、 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方对配建的租赁住房部分及其配套基础设 施、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分户和逐一验收。(责任部门:属地区政 府;配合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21. 配建的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经验收 达到交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持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 件,房屋面积测绘报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 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 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质量保修和物业使用说明等资 料与属地区政府进行移交,签订《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租赁住房交 接书》。(责任部门:属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22. 配建的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接 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竣 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责任部门:属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 城乡建设局)

八、确权登记

23. 配建的租赁住房为国有资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竣工验收 后,应当配合产权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 登记部门依据申请给予区政府或区政府书面指定的国有资产管理 单位或部门,以及市房产局或市房产局书面指定的国有资产管理 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收益市、区按比例分配的配建租赁住 房确权方式,由市房产局与属地区政府协商议定。(责任部门:属 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房产局)

24. 配建租赁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初次确权时免于 纳。(责任部门:市房产局)

25.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租赁住房配建协议约定,由属地区政

府追究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责任。(责任部门:属地区政府)

九、运营和日常管理

26. 区政府应当组建或指定配建租赁住房运营机构,采取自 营、合作经营、委托、公开招标等形式对配建租赁住房实施管理和 运营。(责任部门:属地区政府)

27. 配建租赁住房应当在沈阳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整体 备案,通过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签网备, 实施公共服务。(责任部门:市房产局,属地区政府等)

28. 配建的人才住房纳入全市人才住房计划统筹管理使用,人 才住房的年度计划由市人社局提出,市房产局会同各区政府组织 落实。(责任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房产局,各区政府等)

29. 配建租赁住房运营期限不得低于十年。各区政府处置配 建租赁住房,应当向市房产局提出申请,报市政府批准。对于产权 为市本级的,按照《沈阳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对于产权为区级 的,按照区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责任部 门:属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房产局等)

30. 配建租赁住房的运营享受国家、省、市关于租赁住房运营 的相关财税等政策。(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十、运营收益

31. 配建的租赁住房运营收益应当按照产权归属及时、足额地 缴入市本级和区级国库。涉及产权归属市、区按比例分配的租赁

住房的运营方式由市房产局与属地区政府协商议定。(责任部 门:属地区政府;配合部门:市财政局、房产局等)

十一、前期项目

32. 本意见发布施行前,通过招拍挂已经取得配建租赁住房 (含配建人才住房)的项目,属地区政府应当按照本意见有关要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补签《配建租赁住房协议》,实施建设和施 工监管,办理验收、交接和确权登记,开展运营和管理。(责任部 门:属地区政府)


截止2020年7月末 沈阳租赁住房用地储备38.8万方


近两年,达到顶价限价需配建租赁住房无偿移交政府已成为土地出让的普遍条件,从房企自持一定比例的租赁住房,到建设租赁住房无偿移交政府,政府在不断的推进增加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平抑住房租赁租金价格。


据沈阳乐居统计,2019年-2020年7月,通过土地拍卖,沈阳已储备38.8万方租赁住房用地。



来源:乐居网买房

8月25日,辽宁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沈阳市浑南区2020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公示。


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沈浑征启告字[2020]30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浑南区白塔街道于山屯村范围内集体土地总面积13.461公顷作为沈阳市浑南区2020年度第7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此次拟征收土地东至智慧四街,北至新运河路,西至智慧三街,南至草地(具体范围以权属界线图为准)。从位置示意图可见,该地块西北角紧邻在建的地铁2号线南延线市民广场站。



(参考示意图,实地位置以白塔街道办事处委托有关部门的现场放线为准)


根据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白塔街道于山屯村为III类区片,区片价格为9万元/亩,实际补偿标准为9万元/亩,征地补偿总费用为1817.235万元。


来源:乐居买房

近几年,随着产业利好的不断倾斜,沈抚新区发展日新月异,区域建设如火如荼,各大房企纷纷入驻,新区发展日新月异。而教育配套,一直是沈抚示范区无法回避的短板,区域内除东北育才外,再无可以对标沈阳主城的一线热点学校。


2018年,沈抚示范区与沈河区签署了融合联动发展框架协议和联合办学框架协议,沈河区教育局将向沈抚新区输出沈阳市第七中学、沈河区文艺二校优质的教育管理资源。这两所学校的到来,无疑在填补区域优质教育资源空白的同时,为沈抚示范区孩子们提供了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圆了很多家庭让孩子进名校就读的梦。


然而,时隔两年,沈抚示范区居民心心念着的七中、文艺二,究竟进度如何了呢?近日,栋察楼市实地查看这两所学校的工程进度。




据实探了解,七中、文艺二校沈抚校区已同时开建,从外围围挡上看,两所学校定名沈阳市第七中学沈抚示范区分校、沈阳文艺二校沈抚示范区分校,恒大盛京世家与沈抚示范区签约建设,文艺二校预计招生1200人,约30个班,七中预计招生1620人,约36个班,两个学校学位充足。未来学校建成后,这里将成为沈抚示范区第一个“双学校”区域,这对于白沙岛板块的家长和孩子们来说,是教育利好。



目前,工程进展顺利,各项项目都在抓紧施工,建筑主体施工正在进行。从区位上看,学校位于伯官二街与香堤路交汇处,距离恒大盛京世家项目直线距离不足一公里,那么,学校何时投入使用?盛京世家业主是否拥有先入学的优势呢?据恒大盛京世家销售人员表示,两所学校建成后,都将交由政府管理,完全按照公校模式运作,对于先入学等问题,恒大盛京世家不作承诺。



2020年,是沈抚新区教育配套起势的一年,除七中、文艺二开工建设外,今年5月,沈抚示范区两宗教育用地SF-LB-01-D-02 地块、SF-LB-01-H 地块由广全(辽宁)教育集团摘得,未来将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意味着沈抚示范区又将有更多、更优秀的教育配套引入,沈抚示范区的短板逐步被解决,栋察楼市如有新消息将为大家通告。


来源:栋察楼市

今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国内“三期”叠加影响继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我们更要看到,沈阳经济发展的稳定性、成长性在增强,沈阳的营商环境在优化,各方面对沈阳的预期也在改善,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东北振兴的政策措施,更为沈阳振兴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我们要积极落实国家战略,着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加快推动沈阳从区域中心城市向国家中心城市迈进,争取早日纳入国家中心城市体系,不断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

今年政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发37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牢牢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大力解放思想,提升治理能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抓重点带全局,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迈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坚实步伐。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

各位代表,完成全年任务、实现预期目标,压力不小、挑战很大。我们必须大胆解放思想,打破思维定式,克服路径依赖,勇于自我革命,在深化改革创新上不断取得新突破。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着力培育比较优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保持奋斗姿态,树立干成事的鲜明导向,以排除万难的决心,以舍我其谁的担当,咬定目标,倍道兼程。我们必须增强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继续把住基本盘,稳住基本面,巩固好势头。我们必须恪守为民职责,不忘初心使命,着力兜住底线民生,保障基本民生,解决热点民生,让全市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不懈改善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努力建设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抓住简政放权这个关键,大幅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压缩到50个工作日以内。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企业开办时限压缩到0.5个工作日以内。深化“一事一网一窗一次”改革,不动产登记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要突破150个,网上可办率要达到100%。全面推开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不断改善市场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健全“互联网+监管”体系,推行信用监管和大数据监管。注重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免罚事项清单,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深入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积极推进以评促改。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计划,系统加强政务、市场、开放、要素、设施、社会、法治、创新环境建设。继续整治办事难,将招投标不透明、营商投诉解决难等问题纳入整治范围。精准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企业获得电力、用水用气、融资及纳税等方面加快补齐短板。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自觉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落实中央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8条意见,在全社会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注重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开展供应链金融试点,运营好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企业征信平台。壮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加大力度引入一批私募基金。健全辽股交信息披露制度,加快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金融、科技、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等综合服务能力。建立龙头企业产品配套、研发信息发布平台,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全年实现“个转企”2000户、“小升规”200户、“规升巨”20户,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达到80家,再培育一批隐形冠军,努力让民营经济发展驶向快车道!

(二)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推动产业多元发展、集群发展、特色发展。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把项目紧紧抓在手上,推行工作专班、现场指挥部、红黄绿灯管理等工作机制,加快投资落地,全年推进亿元以上项目1600个。抓好华晨宝马新工厂、恒大新能源汽车、华晨雷诺整车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动沈白高铁、沈丹铁路外迁项目开工建设,力争桃仙机场二跑道开工建设,确保沈飞局部搬迁、沈海热电厂搬迁项目取得新进展。强化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小分队招商,吸引更多海内外企业投资沈阳,全年实际利用外资、引进内资要增长10%,民间投资、制造业投资要力争增长15%。

着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抓好21个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实施。落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研发应用政策,支持100个重大新产品规模化生产,实施100个重大技改项目。加强交通、电力、医疗等优势装备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提升沈鼓、沈飞、特变沈变等重点企业本地配套比例。实施智能工厂项目40个、数字车间项目40个、数字化生产线项目70个,新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制造示范企业30户。支持企业开展精益管理,今年再实施50个精益管理咨询项目,沈阳要打造精益管理样板城市。

加快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强化以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创新,培育产业技术联盟,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实施“电动沈阳”计划,建设铁西、大东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新能源汽车产量要达到3.3万辆。加快机器人未来城建设,发展医疗、智能、服务等高价值机器人项目,构建机器人产业生态圈。启动国产燃机技术研发、科研试验、产业化基地建设。推进IC装备及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支持基因工程、再生医学、精准医疗产品技术研发,抓好光明小镇、东软健康医疗产业园、北方生物医药科技园等项目。鼓励储能技术、非晶材料等一批硬科技、黑科技研发应用转化。抓紧布局区块链、人工智能、量子技术等未来产业。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步伐。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升级,建设区域性、行业性标识解析节点,力争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在沈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发展华为、阿里、腾讯、紫光等云服务中心,建好微软共性技术服务、SAP智慧企业赋能、麦克奥迪智慧能源等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培育工业App,带动10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开展“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支持中德园建设5G标杆示范区。

繁荣发展服务业。不断壮大会展经济,推进市场化办展,全年举办法库国际飞行大会等各类会展活动410项。提升改造冰雪运动、冰雪旅游基础设施,办好国际冰雪节、卧龙湖冬捕节等冰雪活动,推动百万市民上冰雪。大力培育夜旅游、夜演艺、夜餐饮等夜经济品牌,打造8个夜经济示范街区。完成中街高品质步行街改造提升,实施泛太原街商圈改造升级,加快五爱千亿市场建设,促进“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推动品牌连锁店、便利店进社区。鼓励发展电商快递物流、冷链物流,完善城乡配送体系,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

(三)强力推进改革攻坚。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改、大胆改、抓紧改,不断释放市场活力。

深化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加快混改进程,推动沈鼓、燃气、副食、物资、中城、中沈国际、盛京能源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竞争类国有企业要基本完成混改。规范董事会建设,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实现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全面推行经营层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和市场化退出。扩大国有资本授权经营范围,增强国资平台行权能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全面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央企厂办大集体改革,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加快区县(市)国资国企改革步伐。

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聚焦开发区产业定位,完善控详规划和水、电、气、热等专项规划,开展区域能评、环评和文物勘探。继续向开发区放权,全面推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支持开发区建设研发中心、设计中心、创业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开发区组建开发建设和产业投资公司,放大资产规模,提高信用水平。制定实施“标准地”政策,加强土地整备,建设标准化厂房,提升“亩产效益”。要擦亮经开区、高新区金字招牌,加快各类开发区升级晋位。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扩大承包地流转规模。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任务。推广沈北腰长河“村企合作”模式、浑南东湖街道“三变改革”经验,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提高土地复垦质量。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300家,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100个。推动涉农区县(市)综合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全覆盖,让农村生产要素加快流动起来。

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大型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和职业技能认定,扩大用人主体招聘自主权。坚持需求导向,精准引才育才,优化人才服务,完善人才驿站、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创建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候鸟型”人才工作站,鼓励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实施中青年科技英才培养工程,要不惜重金延揽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培育职业经理人队伍,壮大技术工人队伍。要让优秀人才在沈阳尽展才华、大有作为、“名利双收”!

(四)积极建设开放合作新前沿。主动对接国际规则,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深度广度。

着力打造自贸区升级版。组织实施自贸区沈阳片区2.0方案。以制度创新引领产业形态,在维修再制造、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国际化医疗等领域形成一批创新案例,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跨境电商企业信用融资等金融创新试点。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528项涉企许可经营事项实行“照后减证”。加快综保区桃仙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研发、医疗、物流等“保税+”业态。复制推广自贸区创新举措,促进自贸区与重点园区协同发展。

持续拓展开放平台通道。加快推进中德园建设,在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等领域加强与德国对接,支持在沈高校院所与弗劳恩霍夫研究院等德国科研机构开展交流合作,争取德国在华汽车供应商总裁圆桌会议来沈举办。高标准建设中日产业园、中韩科技园,办好中日“对话辽宁”活动,积极申办中韩投资贸易博览会。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扩大跨境电商1210、9610运营规模,跨境电商企业数量要翻一番。全面提升口岸功能,争取设立进口药品指定口岸,推进东北冷鲜港等项目建设。开行中欧班列200列以上,继续开辟和加密国际航线。

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构建辽宁“一体两翼”对外开放新格局,承办好第五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支持机械装备、电力设备、现代建筑、现代医疗等企业稳健“走出去”,引进外向型龙头企业,培育民营中小贸易企业。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辽宁出口商品展览会等境内外展会,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等产品进口,促进机电、机械设备等产品出口,推动外贸提质升级。

不断提高对内合作水平。围绕建立“两个机制”、推进“三个一批”,进一步加强对接,深化京沈对口合作。下力气引入首都创新资源,建设好铁西中关村科技园、于洪京沈合作产业园、新民京沈合作园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实施好精合航空航天增材制造、京东“互联网+医疗健康”等320个重点合作项目。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在项目建设、产业合作等方面形成一批新成果。

(五)加快提升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启动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新一轮自创区建设三年行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努力建设创新沈阳。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坚持以产为主,实施100项“卡脖子”技术联合攻关。紧跟辽宁实验室建设步伐,集中资源要素建设浑南科技城,完善科、创、产、融功能,重点打造材料科学和智能制造研发创新“国家队”。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30个。加强创新主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要达到2300家,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要超过70家。

完善协同创新体系。深化沈阳与中科院系统全面合作,与中科大、国科大联合办学,支持中科院青年科学家参与沈阳科技计划,组织50场以上市校(院)协同创新活动。坚持应用导向,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组建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瞄准产业细分领域,集聚更多国内外先进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达到30家。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制定实施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方案,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支持科技人员兼职兼薪、创新创业。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建设一批院地、校地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转化成果争取达到900项。完善东北科技大市场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技金融集散功能,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要力争突破300亿元。

不断活跃创新创业。大力推行“双创+骨干企业”“双创+产业园区”“双创+楼宇经济”等新模式,将创新与创业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实施100家双创载体提标升级行动,增强孵化、熟化和转化能力。鼓励学会、协会发挥作用,办好国际眼基因组学大会、国际智创师大赛、全国传感器学术大会等科技交流活动,举办国家级双创大赛,打造“盛菁汇”等沈阳双创品牌。

  (六)着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形成产业融合、城乡统筹、区域互动新格局。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稳定粮食生产,恢复生猪生产,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41万亩、设施农业1.27万亩,推进新希望生猪全产业链、恒大高科农业基地等龙头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建设中化MAP技术服务中心,发展200个基层服务站。完善供销快线、农博网等电商平台,发展50个“淘宝村”,持续培育沈阳大米等十大农产品品牌。扎实推进“百村美丽、千村整洁”工程,加强畜禽养殖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成无害化改厕6.5万个,新建改造农村公路500公里,建设10个省级以上美丽休闲乡村,再创建135个美丽示范村。

推动城区县域协同发展。大力发展飞地经济,抓好“项目飞地”,进一步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全市推进飞地项目不少于300个;抓好“总部飞地”,推动中心城区以楼宇为载体,集聚发展金融、科技、新经济等总部业态;抓好“园区飞地”,支持各地区引入品牌运营商,建设跨区域合作园区,与境外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制定实施中心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发展茨榆坨、十间房、胡台、张强等一批中心镇,积极培育基金小镇、机床小镇等一批特色小镇。

促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完善经济区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70个合作项目和事项。加快释放自贸区、自创区溢出效应,推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等平台资源区域共享。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同开展辽河、浑河、太子河干支流综合整治。实施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共同开发计划,探索旅游、养老等合作新模式,共建共享智慧城市群。

  (七)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短板弱项,突破重点难点,精准发力、一鼓作气,务求决战决胜。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大投入,加强力量,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和帮扶,保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为零。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强化产业扶贫措施,依托飞地园区发展扶贫农产品加工项目,支持龙头企业与相对贫困村结对帮扶。要坚决兜住“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特别重视解决好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决不让一名困难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

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强化VOCs、“散乱污”企业、散煤、扬尘、秸秆焚烧治理,大力实施清洁供暖工程,天然气采暖面积要达到600万平方米,电采暖面积要达到3700万平方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1至2个百分点。重点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工程,新建扩建南部三期、北部二期等7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改造污水管网85公里,推进“厂、站、网、控、安、运”有效衔接,确保省考以上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提升辽河流域沈阳段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全面完成祝家污泥整改,推进危废焚烧、污泥处置等项目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要达到90%以上。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管理。落实政府性债务化解三年行动计划,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各级政府要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以收定支、精打细算,一般性支出再压减15%,切实兜住“三保”支出底线,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积极防范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稳步推进农信社改制。加大力度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八)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开展城市体检试点,深化“治、改、提、创”,促进城市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努力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轨道交通体系,确保地铁10号线投入运营,加快建设2号线南延线、3号线和4号线,开工建设1号线东延线和6号线。完善快速路系统,推动浑南大道、胜利大街快速路主体完工,加快实施四环棋盘山隧道、大堤路等快速路工程。推进城市主次干道连接和节点改造,建成昆山路与304国道连接线,续建沈康高速连接线,改扩建西北连接线,实施广业路、丁香道口等铁路道口平改立。加快电力设施补短板,新建续建大东滂江、浑南远航、铁西小于等66项电力工程,构建坚强安全稳定的沈阳电网。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实施林业生态建设三年行动,今年新增造林40万亩,修复棋盘山受灾林地5544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4.1%。实施城区增绿补绿复绿工程,新增绿地3.9平方公里,绿地覆盖率达到37%。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辽中蒲河、康平辽河、法库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确保完成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任务。加强沙化土地和黑土区侵蚀沟治理,促进黑土地有机质恢复提升。

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存量土地攻坚,进一步抓好存量储备土地、净地不净、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停缓建工程。坚持建管并重治理行车难、停车难,开展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强网格化管理,开展环境面貌提升、薄弱区域整治、绿化美化、城市运行保障专项行动,重点解决违规广告牌匾、占道经营等城市顽疾。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创建865个达标社区和270个示范村。

夯实“文化+”基础。加快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启动满铁奉天公所旧址等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推进中山路、大东路等文化街区改造提升。注重保护利用工业遗存,盘活改造老旧厂房,拓展文化发展空间。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大力引育文化领军企业,推进恒大文旅城、苏宁文创小镇、万科工人村等重点项目,引导文化产业园区特色化发展,积极培育数字音乐、动漫电竞、网络直播等新业态。全面落实盛京皇城国家5A级景区创建任务,全面升级A级以上景区配套服务。鼓励“沈阳”系列艺术精品创作,组织开展国际合唱节、中国旗袍文化节、沈阳艺术节、浑河之夏等文化惠民活动,市博物馆年内要建成开放。抓好沈阳国际马拉松等“一河两岸”精品赛事,办好中国青少年滑雪大奖赛、国际象棋争霸赛等体育活动,做好世俱杯筹备工作。积极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确保实现“三连冠”。

(九)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民生投入只增不减。

促进高质量就业。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就业困难群体精准帮扶工程,确保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全部就业,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严格落实“三金三制”,坚决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推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和服务质量。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完善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残疾人等群体帮扶力度。继续提高供暖质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全面完成已售商品房解遗办证。彻底解决“回迁难”问题。新增公租房住房补贴8000户、实物配租3000套。抓好房地产调控“一城一策”试点,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推动教育优质化发展。加快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创建100所优质均衡示范学校。开展普通高中“四校一社”建设。推动中德跨企业实训中心、宝马培训中心投入使用。支持驻沈高校“双一流”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严厉查处在职教师校外违规补课。依法惩治校园欺凌行为,切实保障学校及周边安全,让孩子们安心学业、健康成长。

实施健康沈阳行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向县域延伸,全域实施“大病不出县”,要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要投入使用,市五院肿瘤防治中心、市六院综合楼项目要如期竣工。推进药品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试点,DRGs付费试点要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进一步减轻百姓医疗负担。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好青少年近视防治和儿童口腔疾病防治,提高疾病防控能力。完善城乡全民健身设施,办好国际徒步节、社区运动会等全民健身主题活动。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推进沈北新区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区建设。要坚决打赢信访矛盾减存控增攻坚战。组织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积极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深化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积极创建全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推动平安沈阳建设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围绕百姓所急所需所盼,今年我们要着力办好12件民生实事:一是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新增城乡普惠幼儿园150所;二是基本完成1439个城乡中小学厕所新建、改造、提质任务;三是实施265个电力弃管小区用电设施改造;四是改造老旧小区63个、棚户区6499套、农村危房255户;五是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300个;六是为20个体育公园、100个乡村文化广场配建健身器材;七是实施“暖房子”工程20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供热管网50公里、小区供水内网300公里、燃气管网200公里;八是实施89项排水防涝工程,新建改造雨水管渠80公里,改造积水点位84处;九是解决15万个停车泊位,在主次干路涉及学校路段新增5000个临时停车泊位;十是推行绿色便民公交,新增纯电动公交车1128台,新开调整公交线路20条;十一是解决7.69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开展1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新改建村内道路430公里,安装路灯8700盏;十二是维护提升公园5座,新建公园7座,新增绿地27块,打通浑北环城水系慢道系统。

三、着力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全市政府系统必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全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加快建设数字政府。要建立政务大数据平台,理顺政府行权体系,整合数据资源,实现全系统入网、全过程可控、全方位监管。完善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定岗、定责、定流程,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建设在线监督治理平台,让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加快建设诚信政府。要全面完成拖欠企业工程款、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两年清偿任务,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加强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失信惩戒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提升政府工作人员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增强法治思维,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渠道,认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合民意。深化综合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自由裁量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直面矛盾,主动作为,继续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努力交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各位代表,唯有初心不变方能砥砺奋进,唯有自强不息才能重振雄风。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只争朝夕,笃定前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而不懈奋斗!


来源:房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