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早报】5月7日金廊、经开区2宗地块公开拍卖 九中地块或刷新地价新高度

2020-05-07 郭晓阳

据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来自铁西经开区的隆晟、每日新地块,以及沈河区的九中地块5月7日上午公开入市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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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JK2019-006地块,隆晟、每日新地块,四至范围 东:七号街规划绿线及用地界限, 南:十号路规划绿线,西:用地界限,北:开发大路规划绿线及用地界限;位于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板块,土地面积 24806.65平方米, 用地属性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大于1.0,小于1.7, 住宅70年,商业40年,建筑限高80米,起拍价格3920元/建筑平方米,限价4800元/建筑平方米,该地块采取“限地价、竞地块外教育设施建设”模式,起始为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建设成本每建筑平方米不得低于4000元),竞价阶梯为500建筑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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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为2020-006的九中地块,西侧为彩塔街,土地面积为11097.3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大于1.0,不大于4.5,商业比例不大于10%,起拍价格10520元/建筑平方米,限价12000元/建筑平方米。该地块目前为净地状态,采取“限地价、竞地块范围内产权无偿移交政府租赁住房”模式,起始标准为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竞价阶梯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来源:沈阳自然资源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现将2020年网挂第6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网挂第6期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土地使用条件(见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 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 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 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 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 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 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 议》;或者我局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 让活动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沈抚新区 国土资源交易网竞买。只有办理数字证 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 人,才可进入网挂系统参加竞买。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 见《沈抚新区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规则 (试行)》、《沈抚新区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 《沈抚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 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沈抚 新区国土资源交易网上挂牌出让系统查 询。申请人应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5月19日,在网上浏览并下载本次挂牌 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 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在系统上向我局提交竞买 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开始时间为2020 年5月20日9时,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 27日16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 牌报价开始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0 日 9 时, 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15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 牌出让系统自动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 得人。 

八、公告、挂牌期间内如遇系统遭受 破坏、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 突发事件,按《网上挂牌出让国土资源突 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操作。 

九、联系人:魏立光 刘殿辉

联系电话:024-67980078

传 真:024-67980004

账户名称: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非税收入 

开 户 行:抚顺银行营业部 辽宁省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30日

来源:栋察楼市微信公众号《沈抚新区三宗居住、商业、商务地块挂牌》

2020年4月2日,沈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取消人才户口限制进一步放开户口政策补充意见的通知(沈政办发〔2020〕17号)”文件,今天沈阳市公安局跟进发布了解读实施细则

解读

主要内容及新旧政策差异

1.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可在我市户口。此项户口政策取消了原我市人才户口需35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5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才可以户口的年龄限制,并大幅度降低了人才户口的学历门槛。

2.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在我市户口。为吸引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来我市,在政策制定上突出了人才引进的多样性和系统化,加大了我市急需的装备制造业、文化服务行业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只要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就可直接户口,且不受是否在我市就业的限制,大大减轻了户口难度。

3.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可在我市户口。之前此类人员在我市户口不仅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还要同时满足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且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限制,门槛较高、手续繁琐,现在的户口政策仅需满足就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项条件即可。

4.在我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我市户口。此项政策为我市为上述灵活就业人员户口所新增条款,将为此类人员上户口我市、扎根我市、投身沈阳经济建设解决后顾之忧。

5.在沈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可在我市户口。此项政策取消了原有规定的创办企业需固定资产额达到10万以上,个体工商户需要当年缴纳税款达到5万元或连续两年每年缴纳税款达到3万元方可户口的限制,在沈创业的经营者仅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就可户口。

6.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可在我市户口。此项政策进一步将购房范围放宽为包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房屋,且取消了原政策规定在我市购买非住宅用房需达到50平米面积或20万购置金额的限制。 

7.凡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我市投靠户口。此项政策取消了原我市居民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受父母身边有无子女和投靠人婚姻状况等附加条件的限制。   

适用范围:我市城镇地区

操作方法:全市公安派出所受理,即时办理。

注意事项

1.除第七条外,上述人员户口均可携配偶、子女、父母户口。携带配偶户口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携带子女、父母户口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比如出生医学证明或单位人事档案或学生档案等)。

2.申请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承诺办理户口的,公安机关将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诠释

户口地相关材料(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可选择如下户口地办理):

1.申请人选择居民家庭户,需提供户主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屋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

2.申请人选择单位集体户,需提供单位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单位同意户口证明。

3.申请人选择派出所集体户,需由派出所提供户口簿首页,只允许本人单独户口。

4.申请人选择租赁房屋户口的,经房主同意后,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一房屋三年内不得重复办理户口。

5.在校生办理户口,可选择户口学校集体户,只允许本人单独户口。

办理户口实行“二个一”服务,即“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即时办结。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可以即时办理。对不符合户口条件的,要及时告知申请人有关情况。


实施细则

关于全面取消人才户口限制进一步放开户口政策补充意见的实施细则

一、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可在我市户口。

办理条件:

1、技工学校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

2、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建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

3、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

办理要件: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学生证(或学校证明)、毕业证书;

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1)技工学校可通过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查询不到或存疑的,技工学校在校生需由学校所属地人社部门出具认定材料。

(2)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需到沈阳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学籍信息核验;高校在校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毕业生(含往届):需提供毕业证。

(1)技工学校毕业生可通过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2)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查询;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发证机关为沈阳市教育局的(毕业证照片处加盖沈阳市教育局钢印),2000年(含2000年)以前毕业的,到沈阳市档案馆开具毕业证验印档案证明材料;2001年(含2001年)以后毕业的,到沈阳市教育局档案室开具毕业证验印档案证明材料并加盖沈阳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专用章。

(3)查询不到或存疑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需由学校所属地人社部门出具认定材料;高校毕业生需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3、户口地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二、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在我市户口。

办理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初级职业资格的人员。

办理要件: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登录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址http://www.cettic.gov.cn)点击“证书查询”即可进行查询。

3、户口地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三、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人员,可在我市户口。

办理条件:

在沈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了已备案的《劳动合同》(包含《派遣合同》、《固定合同》、《制造业简易劳动合同》、《建筑企业招用务工农民劳动合同书》、《简易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简易劳动合同》、《采掘业简易劳动合同》等)的就业人员。

办理要件: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录用职工登记表》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就业人员续签《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与《录用职工登记表》备案时间不一致的,属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并备案的可以正常使用。

3、户口地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四、在我市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我市户口。

办理条件:

缴纳我市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要件: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参保缴费证明;

3、户口地相关材料。

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可在所参保地的区、县(市)医保中心查询打印;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打印:

1、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sbzx.shenyang.gov.cn/)打印。

2、通过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及各分中心触摸屏查询打印。

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在沈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的,可在我市户口。

办理条件:

在沈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含个体工商户)。

办理要件: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核验。

3、户口地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六、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可在我市户口。

办理条件:

在沈购房并取得合法房屋手续的(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产权人或权利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共有产权人或共有权利人享受同等权利。

办理要件: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可登录沈阳市房产局官网(http://fcj.shenyang.gov.cn),点击“商品房预售信息”,即可进行查询。

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七、凡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我市投靠上户口。

办理条件:

凡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我市户口。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再受父母身边有无子女及子女婚否限制。

办理要件: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婚姻关系证明或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4、户口地相关材料。

办理地点: 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附则:

1、除第七条外,上述人员户口均可携配偶、子女、父母户口。携带配偶户口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携带子女、父母户口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比如出生医学证明或单位人事档案或学生档案等)。

2、户口地相关材料(符合上述户口政策的人员可选择如下户口地办理):

(1)申请人选择居民家庭户,需提供户主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

(2)申请人选择单位集体户,需提供单位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单位同意户口证明。

(3)申请人选择派出所集体户,需由派出所提供户口簿首页,只允许本人单独户口。

(4)申请人选择租赁房屋户口的,经房主同意后,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一房屋三年内不得重复办理户口。

(5)在校生办理户口,可选择户口学校集体户,只允许本人单独户口。

3、对相关办理要件存疑的,公安机关应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配合。

4、办理户口实行“二个一”服务,即“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即时办结。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可以即时办理。对不符合户口条件的,要及时告知申请人有关情况。

5、申请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承诺办理户口的,公安机关将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沈阳网

为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坚定文化自信,延续城市文脉,体现城市精神,展现时代风貌,彰显中国特色,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等事项,强调要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

原则上不能再建超过五百米的高楼了。目前中国500+建筑分别为:

1.上海中心大厦632米

2.深圳平安国际中心599.1米

3.天津117大厦597米

4.广州周大福中心(广州东塔)530米

5.天津周大福中心 530米

6.北京中国尊 528米

来源:新京报